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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时间 : 2017-02-22
   

湖师院发〔2011〕52号《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doc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请以班级为单位,在3月15日前将本班级的认定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上交至教学办。

请注意,如有两项申请合计1分的情况,可以填写在一张表格上。

申请范例请查看:http://zz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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