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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时间 : 2015-03-25
   
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大力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创新教学模式为重点,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两个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要求实现理念、实践、效果三方面的重要转变,即把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观念转变为“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念;把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转变为案例式、启发式、研讨式、互动式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合作精神,引导学生“乐学、乐思”,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把单一的考试考核方法转变为多样化的考试考核方法,注重过程评价,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改革内容
(一)正确树立现代化的教学理念
转变教育教学思想观念,跟上时代的要求,使课程教学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新世纪培养人才的要求,符合我校的目标定位;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教学理念,在课程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的能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课程教学中做到提供信息、启发思路、介绍方法、补充知识以及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和创新。
(二)精心设计有效的课程教学方案
课程教学方案是对教学活动的提前预设与清晰描述。课程教学方案的设计要以教学模式改革为核心,精心安排课程内容及学习要求、明确相应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并对所需的课程资源进行必要的说明等,以充分发挥课程教学方案对实际的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与调控的作用。
(三)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课程性质与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以“启发式”为主的多种教学方法,如问题引导式、讨论式、案例式、问答式、演示式、辩论式、项目式、情景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营造开放的教学环境,把学习的主动性交给学生,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和探究,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同时实现教学相长,充分调动和激发教与学两个积极性。
(四)科学应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科学合理应用网络课程、教学课件等现代教学技术,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鼓励教师建立个人教学网站,加强网络课程建设,构建网络课堂,与学生进行积极的教学互动,建立和丰富电子教案、网上作业系统、网上讨论系统、网上测试系统和辅导参考材料等网络教学资源。
(五)合理实施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鼓励探索多元化的考试考核方法,强化以能力为主的过程考核。打破传统的以“闭卷”考试为主的单一方式,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性质与特点,灵活运用闭卷、开卷、撰写小论文、口试、单元测试、动手操作、参与课堂互动等多种考核形式;考核的内容从以知识和记忆为主改为以考核学生的应用、思维、创新等能力为重点;考核时间可由统一的期末改为学期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考评;考核的次数可适当改为多次,并提倡提高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可以占50%。
四、申报评审
(一)申报范围:2015-2016学年开设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采用教师自愿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推荐、教务处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师具有教学改革的意愿;
2.以教师个人名义申报,可选择一门课程为主开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3.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
4.申报课程和教学对象适合开展教学模式改革,优先考虑实施小班化教学的课程;
5.必须是所在二级学院教学模式改革课程;
6.非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三)推荐名额
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组织动员与推荐工作,主动开展院级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工作,在学院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2-3门课程参加校级评选。请二级学院在4月30日前将《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申报表》(一式五份)、《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院级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联系人:沈阳;电话: 2321995;邮箱:shenyang@。
(四)立项与评审
2015年学校计划立项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20项。在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全校公示发文后立项建设。在所立的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选择一批同时定为求真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由教务处委托校督导委员会进行质量跟踪。主要从课程教学方案设计(20%)、课程教学组织(40%)、考核方法实施(20%)、学生满意度(20%)等四大方面对试点课程进行质量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对试点课程的综合评价,提出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五、其他
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建设管理、经费支持、保障激励措施等遵照《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模式改革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州师范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已经立项的校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要继续加强建设,争取晋升为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已由校督导委员会提名推荐的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要在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内容的同时,边建设、边总结,强化和凸显课程特色,开设公开课、观摩课,总结交流改革经验、公开发表教研论文等,争取尽早通过学校验收认定,获得“示范课程”荣誉称号。

附件: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汇总表
(表格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教学评估栏下载)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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