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院发〔2011〕52号《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doc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1.4月1日前由班级负责人上交所有纸质申请表。
2.每位同学申请1学分即可(不需要超过1分)。如果由两个0.5分组成的一分,请填写在一个表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