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二〇〇九—二〇一〇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时间:2009-3-11 9:57:37 来源:
湖师院教字〔2009〕8号
各部门、下属学院: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共选修课主要面向06级、07级、08级本科各专业的学生,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公共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师范教育、艺术体育四大类。
2.公共选修课教学内容可以是单个学科知识,也可以由多个相关学科前沿知识报告组成,开设的课程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主讲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开设面向非艺术类学生的公共艺术鉴赏类课程。为了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可以开设一些与学科竞赛相关的课程。
4.公共选修课开课总学时可以是9-36学时,学分可以是0.5-2学分。一般讲授9学时为0.5学分,讲授18学时为1学分,讲授27学时为1.5学分,讲授36学时为2学分,周学时根据课程要求设定。希望教师能开微型课程。
5.公共选修课实行开课申报制度,教师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教务管理栏目下载),同时提供课程教学大纲等。
6.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初次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要另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7.由于学校对本科生实行学分制管理,目前学生对公共选修课的需求很大,因此要求每个学院申报的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累计不少于20学分。
8.凡有参加五校联合编写通识教材的学院,必须组织教师申报一门使用本教材的课程,如果参编教师本人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开课,可以让本学科同专业教师使用本教材开课。
9.各下属学院要认真组织申报,对申报课程及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本单位教师的《湖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湖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于
主题词:教学 公选课 申报 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