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接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创新发展,表彰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果,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申报条件、公布颁奖、异议处理详见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等详见附件《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三、可推荐名额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申请“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每个硕士培养单位推荐申请一般不超过3项;研究生教育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教育成果奖”,联合申请的成果,不计入申报推荐限额。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于4月29日11:00前将排序后的申报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邮材料:请于4月29日11:00前发送至yqchen@zju.edu.cn(超大附件请U盘拷贝)。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一式1份:《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一),双面打印签字;《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二);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申报书盖章处均留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无误后盖章。
2.电邮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电子材料命名格式要求:
(1)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书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成果报告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附件材料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以上文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按照“成果名称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命名。
(2)单位汇总文件:申请汇总表_**学院;个人申请材料文件夹汇总,按照“教育成果奖申报材料_**学院”命名。
五、学校评审及材料展示
如申报的成果超出学校可推荐的限额,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通过学校评审,被推荐参加“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申报项目的所在学院,应建立网站或在有关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并确保网站4月29日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六、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陈老师,联系电话:2326061。
请各学院、附属医院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