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等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围绕“六个新湖州”建设,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为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此次申报的课题为省市合作规划课题,不设课题指南,以学术研究为主,申报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按省社科工作办的统一要求,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立项发文,课题级别为省规划一般课题。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1.申报对象为青年学者。对青年学者的界定:35 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和35-40 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2.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相同或相近内容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课题,申报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与立项
1.申报者(负责人)可同时申报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规划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须在附件1申报表中明确是否同时申报。
2.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签章后送交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课题的论证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价值评估。
3.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10个。最终成果形式须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的中期管理、结题等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课题由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A4纸打印,其中1份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签字盖章,另1份留白)一式两份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送交。
联系人:陈心雨 联系电话:0572-2320752(校内打6752)
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2.湖州市社科联2024年度省市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