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鼓励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创新教学,教书育人,打造“金课”,全面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1〕90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师职称年龄不限。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教学理念先进,贯彻以生为本,坚持学生中心,形成合理的教学方法体系,能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融合。
3.教学工作规范,按教学大纲授课,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学课件、学生作业等教学文档齐全规范。
4.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院交给的其他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三、申报、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成立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分委员会,根据《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于4月26日前制定各学院评选细则和程序,在本科课堂教学常态下开展评选工作。
2.教师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3)。
3.各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分委员会结合各学院评选细则于5月31日前完成本学院评选工作,形成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每位推荐人需要在9月22日前提交一个4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标准见附件4)和相关课程档案即2022-2023-2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含授课小结及反思),作业批阅、课程考核方式、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课程达成度评价报告等材料。
5.学校成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文、理科分组,对各单位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文、理科每组总分前8位教师参加校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现场教学比赛(11月份)。最后对校级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表彰。
教务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