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六章第十五条规定,学校专家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原则上,师范组1、师范组2、师范组3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原则上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
根据评审综合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若考生评审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
经学校审核,共1823人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师范组1
703人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5门及以上)考生超过该组计划数6倍,根据章程第六章第十五条,按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
(二)师范组2
180人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评审综合分最低分71.4分(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见表1)。
表1.师范组2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A等个数 | A等与B等之和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历史 | 化学 | 思想政治 | 生物 | 地理 | 技术 |
108 | 4 | 9 | A | B | A | A | B | B | C | B | B | A |
(三)师范组3
300人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评审综合分最低分63分(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见表2)。
表2.师范组3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A等个数 | A等与B等之和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历史 | 化学 | 思想政治 | 生物 | 地理 | 技术 |
90 | 3 | 7 | B | B | C | B | C | A | B | A | C | A |
(四)非师范组1
280人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评审综合分最低分51.8分(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见表3)。
表3.非师范组1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A等个数 | A等与B等之和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历史 | 化学 | 思想政治 | 生物 | 地理 | 技术 |
66 | 1 | 5 | B | C | C | C | A | C | C | B | B | B |
(五)非师范组2
360人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评审综合分最低分57.4分(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见表4)。
表4.非师范组2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A等个数 | A等与B等之和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历史 | 化学 | 思想政治 | 生物 | 地理 | 技术 |
78 | 2 | 6 | A | B | C | A | B | C | C | B | C | B |
注: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折算成满分100分),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
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28日-3月30日。各位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入围情况。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2-2599888,监督电话:0572-2321128(兼传真)。
同时请入围综合测试考生于2022年3月31日08:30-4月4日16:30期间,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见下图)→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查询→确认缴费→在公共支付界面输入手机号→下一步→选择“支付宝”→缴费支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