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师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申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同学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0日到2021年10月26日,共5天。
具体名单如下:
20181411班:胡雪维、周怡男
20191411班:胡卫婷
20201411班:陈盼盼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郑晓锋老师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2322717、695859。
湖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