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下发的《湖州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7〕5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申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确定以下同学为学校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如下:
考研奖学金(7人):
151411班 黄 洋 宋锶艳 林 丹 张诗雅 曾 璇 李松妍 杨 钰
特等奖学金(1人):
161411班 方 洁
一等奖学金(8人):
161411班 林嘉嘉 李淑俊
171411班 杨钰婷 沈祎清 王润斌
181411班 刘玮鸿 余丽莹 俞玲玲
二等奖学金(13人):
161411班 张震彪 张 岚 沈 怡 柳 芳
171411班 谷紫嫣 姜信芝 王 铮 郭慧玲 胡佳雯
181411班 吴依蔚 胡雪维 邱卓宇 冯裕祺
三等奖学金(21人):
161411班 沈鑫雅 顾依婷 顾奕如 朱怡帆 姚怡芩 戴淑琳 曾福余
171411班 邹娇艳 梁露怡 王 蓉 陶思嘉 沈莉勤 姜琳曦 刘 雪
181411班 纪阿影 陈佳慧 李纯璐 蔡心愉 匡 婷 徐晨霞 王 钰
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10月16日止,共三天。
在公示期间,有关人员可实事求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提出异议,联系电话:2322717(办公室)。
湖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