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8年度湖州师范学院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的通知》(湖师院团〔2019〕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审核,拟确定以下同学为学院各类荣誉称号获得者,公示如下:
优秀团干部(共12人)
171411班:沈莉勤 应雨欣 谷紫嫣 郭慧玲 刘 雪 包敏炎 梁露怡 谷佳乐
徐梦阳 孙 洁 程柯荣 胡佳雯
优秀共青团员(共23人)
161411班:方 洁 沈 怡 柳 芳 叶伶俐 沈建赟 张思雨 王乐燕 李淑俊 林嘉嘉 沈鑫雅 焦夷通 陈希茜 陈娜娜
171411班:杨钰婷 王 铮 冯静怡 姜琳曦 程 震 郭 花
181411班:滕 镇 陈佳薇
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止,共三天。
在公示期间,有关人员可实事求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提出异议,联系电话:2322717(办公室) 666808(付老师)
湖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