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子峰从问责的原则、主体、内容、形式、方式等方面详细解答了《中国共产党责任问责条例》,并对责任问责条例的基本内容作了解读。侯子峰指出,党的责任问责条例从性质上来说,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部分,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条例一脉相承、一以贯之;从内容上说,责任问责条例既考察党组织的活动状况,又考察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纪律遵守状况,问责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从效果来说,责任问责条例无疑是给党员领导干部头上戴了一个“紧箍咒”,必将对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熊晓红教授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责任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有效应对长期以来党内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能够有效唤醒党员的正确责任意识。熊教授又指出,好的制度制定出来对党建是必要的,关键还是要做好执行工作,要善于突出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来开展活动。
吴凡明院长主要从伦理学角度对责任问责条例进行阐释。在他看来,好的伦理道德在面对责任时会追求“三个统一”: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行动与责任相统一、违责与惩罚相统一;党的责任问责条例充分体现了伦理学谈及责任的“三个统一”。吴院长认为,党员干部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对照责任问责条例的要求来做,加强自律,做好自身建设。
与会同志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他们认为,党的责任问责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对违法乱纪分子起到极大震慑作用,党的责任问责条例的出台很及时、很必要,反映了从严治党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大家对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在这次会议上,邓习议副教授还对当今最具有代表性的日本马克思主义者广松涉思想进行了讲解,开阔了人们对国外马克思主义的认知。会上,大家对广松涉的“四肢结构”理论很感兴趣,并与邓习议副教授进行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