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敏华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条例》体现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和特点。通过一些典型案例重点学习、解读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并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学院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对照党规党纪的尺子,深查细捋自身问题,带头增强党纪意识,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吴凡明院长从权利和责任的统一、行为与结果的统一、伦理责任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为什么要承担责任的问题。他指出,要以制定学院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明确学院未来几年发展愿景;充分发挥党员在学院发展中的表率作用,增强学院凝聚力;健全学院规章制度,要有自律自省的意识,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尹怀斌院长指出,从党章到《条例》是一个体系,《条例》也是一个规范。我们要围绕学院实际工作,在做好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同时,要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科研工作取得进一步突破。
与会人员联系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表示一定要“看高标准”、“守住底线”,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廉洁勤政的表率,为学院事业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沈敏华总结指出,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式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党纪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做党员的模范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