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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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杰(副教授)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时间 : 2014-04-11
   

    陈维杰,男,1964年5月出生。现为湖州师范学院副教授、政治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理事、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会理事,湖州市哲学学会会员。
    教学工作:
    长期从事思想理论课教学工作,主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教学态度严谨踏实,潜心教学,不断更新教学观念,乐于尝试教学改革,深得学生喜爱;承担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属于我校首批课堂模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经过几年不断探索,已初步形成颇具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风格,目前已经成功通过验收,进入第二阶段教学改革示范建设课;是我校国家级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组主要成员之一。
    科研工作:
    主要科研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高校思政理论课的建设。合著《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人民出版社2007年);参与由王玉墚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世纪的价值哲学:从自发到自觉——百年来价值哲学的局限、进展和走向”的研究(排名第四);主持完成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高校思政理论课专项任务课题1项;参与承担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2项。在《黑龙江高教研究》、《理论探讨》、《学习与探索》、《职业技术教育》等核心期刊和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
    获奖情况:
    2012年获得湖州师院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1年被评为第二批湖州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优秀人才(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2009年,合著《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排名第四)荣获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8年参加教育部社科司主办的全国高校思政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编制的教学案例被评选为优秀教学案例;2008年被评为院级“优秀班主任”;2008、2003年两次被评为湖州师范学院“年度优秀党员”; 2006年被评为湖州师院2005年评估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主持的校级重点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公共课)被评为校级优秀课程;获得200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2003年被评为“湖州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并获得湖州师院“迎评工作积极分子”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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