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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1-2013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划

来源 : 党委组织部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时间 : 2012-05-0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努力造就一支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

按照学校《党建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把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入党动机端正、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2.数量目标

认真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本科生党员总体比例在15%左右。工作中,要壮大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校本科大学生中申请入党人数比例占总人数的80%左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比例为35%左右;优化学生党员各年级段的比例结构,每年底全校本科生党员比例,二年级为8%左右,三年级为22%左右,毕业班为28%左右。

    3.组织设置目标

学生党组织设置要着眼于学生党支部组织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或班级设置;积极探索在学生社团、学生公寓、学生会等设置党支部的新形式,尝试在学生社会实践、各类实习中建立符合实际的临时党支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合理调整党支部规模。3名正式党员以上应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党支部规模一般不超过20人,毕业年级党支部人数规模一般不超过40人,进一步扩大“支部建在班上”的班级数量。

三、主要依据

近年来,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08-2010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划》,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学生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012月,我校有学生党支部104个,本科生学生党员2473人,占本科生人数的15.45%。实现了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引领同学创科学发展之先,争和谐校园之优,各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有效增强。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意见》要求,发展党员工作要注重质量、优化结构,处理好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规范发展工作、健全发展制度、发挥党员作用等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四、主要措施

(一)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坚持大学生党员质量标准

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等辩证关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发展质量关。结合我校大学生的特点,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做出表率。对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政治素质、理想信念,也要考察入党动机、学习成绩;既要考察平时表现、群众基础,也要考察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2.把握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关键环节

1)加强政治引导。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的“三早”原则,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通过查阅新生档案、观察综合表现等,及时发现思想表现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尽早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申请人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夯实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2)注重培养考察。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和入党动机,鼓励申请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交流和指导,并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且已具备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3)做好预备党员吸收。发展党员必须认真预审,在各党总支组织员的指导下,由各支部负责对发展材料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等。发展对象通过预审后,报所在党总支审查,经总支审定后需在本总支范围内公示,并严格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总支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对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并进行谈话。

发展党员工作,每学期尽量分24次进行,毕业生在毕业前3个月内原则上不发展党员。

(二)健全大学生党员工作制度

1.教育培训制度。贯彻中共中央《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党校、分党校、网上党校、党员之家、“QQ”群、博客、BBS等的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加强资源整合,注重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在学生党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党员。重视教育培训的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学生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品质、提高党性修养。

2.监督检查制度。抓好推优、考察、公示、政审组织谈话等主要环节,严格执行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和推行学生党员定期述职答辩等制度,让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学生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员、学生支部负责人对发展党员材料、发展党员程序进行把关,并做好党员发展材料的建档、归档和保管工作。

3.正常退出制度。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建立退出机制。对表现不佳,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应及时调整出去;对在党员预备党员期间先进性不突出、群众不满意的,应及时提出警告、延长预备期或经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党员,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

    (三)完善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1.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学校《关于“党支部凝聚力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完善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构筑教育载体、拓宽教育渠道,建设学习型学生党支部。

2.设岗定责制度。积极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体现学院特点、专业特色开展主题鲜明、富于创新、成效显著的支部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创建学生党员示范岗,公开学生党员承诺,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光辉形象。创建学生党员责任区,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大学生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大学生为对象、以一定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区。           

3.党员“三联系”制度。包括学生党员联系一个班级、联系一个寝室、联系一名学生。联系一个班级,即通过担任辅导员助理和班主任助理等方式,参加班级重要活动,协助团支部、班委抓好班级建设;联系一个寝室,即带头抓好寝室内务,积极创建学习型寝室,使党员联系点成为文明示范寝室;联系一名困难生,即让学生党员成为“一帮一”的主体,全方位关爱困难生,促进共同成长。

4.党员考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大学生考评体系,每年对学生党员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围绕学生党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及关键时刻的表现。建立健全党内评奖评优制度,每年开展校院两级优秀学生党员的评比。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要及时帮助找出原因并限期改正。

高度重视共青团建设,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团员评奖评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结合起来,和“推优”工作结合起来。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协同学生工作部门指导监督,各党总支落实实施的机制。党委组织部、学工部按照本规划,牵头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各党总支、学生支部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学生党建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对培养计划、工作步骤、发展进度、作用发挥等做出明确安排。 

2.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贯彻落实学校《党总支总支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把学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重视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员队伍建设。学生党支部书记由党性觉悟高、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高威信的高年级正式党员担任,也可由辅导员或其他教职工党员担任;有计划地选派支部书记、组织员参加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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